一、业务介绍
买方信贷是指向购买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企业发放的定向用于支付成员单位货款的信贷业务。买方信贷业务必须基于买卖双方真实、有效的购销合同。凡购买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企业,均可向公司申请买方信贷业务。
二、业务办理所需资料
借款人须向公司提交买方信贷借款申请书并如实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 成员单位产品购销合同的复印件;
2 借款人最新公司章程、机构信用代码证及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的复印件(若多证合一,则提供合并证件的复印件);
3 借款人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权决策机构(人)同意办理该笔贷款业务的决议、授权书或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书;
4 借款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借款人,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的会计报表;新设企业未经审计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5 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必要的个人信息;
6 若买方信贷融资借款人为新建项目公司的,还须提供新建项目相关资料(如:项目相关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7 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公司可要求借款人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并要求其提供担保相关资料和证明。
9.如果买方信贷业务需要担保的,还须提供如下资料,并加盖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公章:
(1)保证人基本情况介绍;
(2)保证人最新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公司证明资料;
(3)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必要的个人信息;
(4)保证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保证人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的会计报表;
(5)保证人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须提供同意公司担保的有效文书;
(6)保证人借款明细及对外担保明细;
(7)其他公司要求提供的担保相关资料。
10. 对于提供抵(质)押担保的业务,公司须要求抵(质)押人提供如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押品清单;
(2)押品的权属证明。其中,以共有财产设置抵(质)押的,提供有权处分人(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文件;
(3)抵(质)押人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须提供同意公司担保的有效文书;
(4)根据登记机关要求,需要提供的办理抵(质)押登记所必需的资料;
(5)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2.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咨询电话:王老师 028-87898994